信件编号: | 201808569 | 来信时间: | 2018-08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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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 姓名: | 周**** |
内容: | 根据法律法规施工单位晚22.00-次日凌晨6.00不允许施工。成县陇南大道头一高层将近一年里,95%晚上施工,那一片属于居民区,且与成州高中较近,住有学生,晚上施工噪音很大,震动棒的声音已超过法律法规上的分贝。本人想打投诉电话,无奈环保局电话已停机好久打不通,于是无果,便来此处留言并希望贵地能予以响应。还夜晚一片宁静,还广大人民群众一晚安静的睡眠。 | ||
回复单位: | 市环境保护局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市环境保护局
   答复时间:2018-08-21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 依据《城市管理执法办法》(2017年5月1日起实施),此类问题请向当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反映,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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